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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
国标代码: 14547 四川招生代码: 5660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3-05 来源: 作者: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CHENGDU INDUSTRY AND TRADE COLLEGE
全日制 国家 公办 招生代码:5660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根据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19年单独招生方案。
一、学校概况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四川省智能制造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四川省工业机器人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已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三)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鉴于专业特性,要求考生四肢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癫痫病。
三、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
2019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19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考生应于2019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我院网站www.cdgmxy.com单招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志愿填报,确定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考生须在普通高中类、中职类中选择报名类别。每位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凡已缴费且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还。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我院《高职单招报名表》、户口簿或身份证。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学院共投放单独招生计划300名。其中:普通高中类130名,中职类 170名。
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 | 普通高中毕业生 | 中职类毕业生 | 学费 | ||||
招生计划 | 科类 | 考试方式 | 招生计划 | 类别 | 考试方式 | |||
1 | 数控技术 | 40 | 文理兼收 | 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 60 | 加工制造类 | 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 3700元/年 |
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0 | 文理兼收 | 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 60 | 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二类 | 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 3700元/年 |
3 | 电子商务 | 20 | 文理兼收 | 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 30 | 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一类 | 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 3500元/年 |
4 | 电子商务 (中外合作办学) | 30 | 文理兼收 | 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 20 | 中职各类别均可报考 | 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 15000元/年 |
合计 | 300 |
注: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和内容
1. 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由文化考试(普通高中类)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文化考试卷面成绩满分为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卷面成绩各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1)文化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由省统一命题。
(2)综合素质测试:由学校组织命题,考试方式为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2.中职生考试由文化考试(中职类)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文化考试卷面成绩满分为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卷面成绩各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专业知识80分,技能操作70分)。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1)文化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由省统一命题。
(2)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命题,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考试两部分组成,考核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核心技能。
(二)考试地点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郫县红光镇广场路北三段188号)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9年3月30日9:00-11:30。
2. 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为2019年3月30日13:30-18:00
六、录取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普通高中类、中职类考生的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成绩等情况分类别(普通高中类、中职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分专业划定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参考人数的85%。
(三)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各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普通高中类:文化、综合素质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中职类:文化、职业技能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予以录取。
(四)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报考不平衡,学校按照实际参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进行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的调整。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4日17时之前携带退档书面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学院在双上线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替补。
(六)免试。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我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3月底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七)加分。在校期间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三等奖和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在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出加分申请,经学院组织审核及公示,对文化、职业技能测试同时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给予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加分,获奖等级对应加分见表。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获奖等级对应加分值
奖项 | 加分 | 说明 |
省级二等奖 (成都市一等奖) | 10分 | 1、设有特等奖的比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 2、成都市系副省级行政单位,成都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可提升一个等级认定; 3、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 |
省级三等奖 市级一等奖 (成都市二等奖) | 5分 |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均须在3月25日单独招生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交经毕业学校审核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请登录学院网站下载)及证书原件,过期不再受理。
(八)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3月3日8:00至3月15日18:00 | 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
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8:00 | 登录学院网站www.cdgmxy.com单招报名系统填报高职单招专业志愿并确认缴费。 |
3月29日 | 前往我院统一打印发放准考证,交资格审核材料 |
3月30日 | 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
3月底前 | 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
3月25日单独招生报名截止前 | 向学院提交经毕业学校审核的《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 |
4月3日 | 1.公布最低控制分数线2.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7天) |
4月3日至4月4日 | 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需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前往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
4月12日 | 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九、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凡被学院录取到单招专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其它学校和转入学院其它专业。
十、纪检监察: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监察工作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受理相关信访投诉举报,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61835010
十一、申明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二)本方案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为准。
十二、学院单独招生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联系方式:028-61835168、61835166、17760338241
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