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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2-04-02 来源: 作者:

 根据《四川省2022年高职学校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备注

1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子信息类

4100元/年

涉藏州县

2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加工制造类

4100元/年

涉藏州县

3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类

4100元/年

涉藏州县

4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子信息类

4100元/年

大小凉山彝区县

5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加工制造类

4100元/年

大小凉山彝区县

6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类

4100元/年

大小凉山彝区县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 考生只可填报我校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职专业大类对口。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4月6日8:00到4月8日17:00通过学校网站(www.cdgmxy.edu.cn)上的“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报名并填报志愿。

3.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于考试当日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到校参加考试。

4.报名考试费用130元/生。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我校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2年4月20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专业类别

招生专业

技能测试要点

1

电子信息类

电气自动化技术

安全用电相关知识,电工基础知识,常用电工工具使用方法,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电工初级工技能操作。

2

加工制造类

电气自动化技术

机械制造基础知识,焊接加工基础知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焊接初级工技能操作。

3

汽车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电工电子基础技能测试。

学校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时 

科 

2022年4月26日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

技能测试

(四)考试地点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广场路北三段188号

考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凭健康码测量体温进入校园参加考试。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进行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面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在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面试)总分合格的考生中,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相加的总分同分情况下,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依据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的高低,若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德育、语文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3.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8日至5月14日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3.4月27日,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教务处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28-64195048。

4.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5月8日至5月14日)将放弃录取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通过电子邮件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邮件地址:5678880@qq.com,或本人带齐以上资料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报名咨询大厅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仅限工作时间8:30-17:00办理)。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2022年4月6日8:00至4月8日17:00

考生在我校网上报名(www.cdgmxy.edu.cn)

2022年4月13日至4月18日

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考生资格审核

2022年4月20日前

在我校网站公布审查通过考生名单

2022年4月21至25日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并完成缴费

2022年4月21日至25日

申请免试考生将免试资料提交我校教务处(含申请表)

2022年4月25日14:00后

考生到校熟悉考场

2022年4月26日

9:00-11:30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技能测试(面试)

2022年4月27日

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教务处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28-64195048

2022年4月29日前

将拟录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5月8日至5月14日

在学校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线和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录取资格,则应在公示期间将放弃录取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通过电子邮件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邮件地址:5678880@qq.com,或本人带齐以上资料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报名咨询大厅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仅限工作时间8:30-17:00办理)。

公示期结束后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校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9+3”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9+3”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4.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5.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6.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八、疫情防控

1.考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凭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不带星号)、进校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学校。

2.所有参加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考前14天非必要不出川,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从开考前14天起,每日进行体温自我监测,并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见学校官网),如实填报体温,临考前自行打印,本人签字确认后,在进入考点时交报考院校。

3.在考试期间体温异常(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卫生健康(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发热考场参加考试。

4.身体健康信息填报不完整的考生,不能进入考点考试。隐瞒疫情严重地方的出行史、与高危人员接触史、本人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其他事宜

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3.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4.本章程由我校负责解释。

十、学校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广场路北三段188号

邮政编码:611730

咨询电话:028-61835166   61836168

免试及考务咨询电话:028- 64195048(教务处)

监督电话:028-61835010

咨询QQ:62188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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