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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

国标代码: 14547     四川招生代码: 5660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18-03-01 来源: 作者:

根据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7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院全称: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及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 办学地址:成都市郫县红光镇广场路北三段188号,邮编:611731

四、 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

2018年,学院共投放单独招生计划150名。其中:普通高中类75名,中职类 75名。

序号

专业

普通高中毕业生

中职类毕业生

学费

招生计划

科类

考试方式

招生计划

类别

考试方式

1

数控技术

25

文理兼收

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5

加工制造类

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3700元/

2

电气自动化技术

25

文理兼收

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5

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二类

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3700元/

3

电子商务

25

文理兼收

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5

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一类

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3500元/

合计

150


注: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已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学生。

(三)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鉴于专业特性,要求考生四肢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癫痫病。

六、报名方式及缴费

(一)考生于2018338:00315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

(二)考生于20183198:0032518:00,登录学院网站www.cdgmxy.com单招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志愿填报。考生须在普通高中类、中职类中选择报名类别。每位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

(三)考生于20183198:0032518:00,登录学院网上单招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考试费每生130元,凡已缴费且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还。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和内容

1. 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由文化考试(普通高中类)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文化考试卷面成绩满分为300分,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

1)文化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由四川省统一命题。

2)综合测试:由学校组织命题,考试方式为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2.中职生考试由文化考试(中职类)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文化考试卷面成绩满分为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卷面成绩各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专业知识80分,技能操作70分)。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1)文化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由四川省统一命题。

2)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命题,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考试两部分组成,考核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核心技能。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2018331日)

9:00-11:30   语文、数学、英语  

13:30-18:00  综合测试、职业技能考试 

(三)考试地点: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郫县红光镇广场路北三段188号)

八、录取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普通高中类、中职类考生的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成绩等情况分类别(普通高中类、中职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分专业划定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参考人数的85%

(三)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及各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普通高中类:文化、综合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综合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中职类:文化、职业技能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予以录取。

(四)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报考不平衡,学校按照实际参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进行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的调整。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应在公示期间携带退档书面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六)考生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七)免试。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我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3月底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八)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其他相关规定

1.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2.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

3.凡被学院录取到单招专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其它学校和转入学院其它专业。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十、纪检监察: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监察工作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受理相关信访投诉举报,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61835010

十一、申明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二)本方案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为准。

十二、学院单独招生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联系方式:028-618351681776033824117760332841